在部門內可以新增角色,角色是由一人或多人組成,流程中可以使用角色指定處理人。
使用角色可減少因組織變動、人員職位變化、特殊審批等造成的流程修改。
角色的典型應用:
業務需求中常常有這種情況,流程某節點處理人為申請人所在部門的部長審批,一般情況下這樣指定處理人是沒有問題的。但在集團應用中,通常會出現特例,比如某個部門由副部長審批,這樣給流程設計帶來了困擾。
如果在部門下統一建立角色如【部門審批人】,指定處理人為【部門審批人】角色,需要部長審批的部門把部長新增到【部門審批人】角色內,特殊部門把副部長或其他人新增到【部門審批人】角色內,這樣指定處理人就可將集團流程統一設計,遇到特殊情況也無需修改流程,只需維護角色內人員就可使流程適用整個集團,審批人的維護也更加方便。
新增角色
新增角色,並新增擔任此角色的成員帳戶。
在角色中可以新增任何帳號為成員,既可以新增角色所在部門的內成員,也可以新增其他部門的成員。
使用角色指定處理人
角色處理人查詢規則
以處理人為申請人的【出納】為例:
張三在研發部,他啟動申請流程後,首先在本部門內查找角色為出納的角色,找到則結束。
若本部門內沒有找到相應的角色,則在上級部門中查找,依次類推。
若張三是出納角色的成員,提交後張三會收到自己提交的任務。
職位找人、角色找人區別
以處理人為申請人的【總監】為例:
使用職位,當申請人職位是總監時,不會收到自己提交的申請;
使用角色,當申請人是【總監】角色的成員時,申請人會收到自己提交的申請(可使用相同處理人跳過)。